书记,你好!在大理市太和大街泰安桥北至海关转盘路段共设有2处人行斑马线(分别是泰安桥北公交站、水韵蓝湾楼下),因为周边居民较多,行人、非机动车辆穿行该路段频频,且该路段车流量大、车速较快,特别是迟早顶峰时行人、非机动车、车辆抢道穿行、通行时有发生,对行人、车辆安全通行都形成极大危险。
为此,主张:1.能否在水韵蓝湾楼下斑马线处装置人行操控红绿灯,以便利行人、非机动车安全、有序穿行该段路途;2.能否在泰安桥北公交站处装置车辆减速带,以保证该处行人、车辆安全通行。
别的,在艺墅花乡小区与水韵蓝湾小区之间路段以及其他榆祥路段,都随时会有车辆随意乱停放在路途上,因为该路段本就较狭隘,对车辆通行形成较多影响,主张在该路段加装车辆乱停放监控处分摄像头(有摄像头但被树枝遮挡),加装禁停标识,并加强交警人员法律巡查。希望能得到及时回复和妥善解决,谢谢!
网民同志:您好! 您经过人民网领导留言板给大理州委书记的留言收悉,咱们分外的注重,第一时间交办有关部分展开调查核实,现将处理状况回复如下:
关于您反映“能否在相关路段加装交通设备”的问题,经大理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核实,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路途交互与通行安全法》和《云南省路途交互与通行安全法令》,新建或改建路途时,应当同步规划、规划、建造和检验交通基础设备(含交通信号灯),因而关于路途项目的基础设备建造一般应有开发单位或路途管养单位配建,交警部分合作做好技能和事务辅导。
咱们也对您提出的主张,推进相关职能部分加强城区交通设备设置作业,合理设置交通信号灯、标志标线、行人过街设备等交通管理设备,逐渐的提高交通标志、标线设置密度和协调性、系统性、一致性,实在提高城区交通管理水平。
一起针对大理市辖区人行道、非机动车道乱泊车现象杰出的问题,大队将活跃联合 城管部分,联勤联动,继续展开违法泊车的整治作业,保证路途安全、疏通。
感谢您对咱们作业的理解和支持,祝您身体健康,日子愉快!#大理头条#?#交通#?#城市交通##交通出行#?回来搜狐,检查更加多